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27页(1135字)

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于1988年9月30日通过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

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成绩巨大,但经济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自1984年第四季度以来,经济发展一直存在过热倾向,而且逐步加剧,经济结构恶化,交通运输和能源问题日益突出。这种情况,不仅造成社会经济效益下降,而且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1988年达到18.5%。

通货膨胀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1987年有21%的城镇居民家庭由于物价上涨,造成实际收入水平下降。1988年,实际收入水平下降的居民继续增加。

社会上对物价问题议论纷纷,怨声不绝。稍有风吹草动,就引起抢购风潮。后果十分严重。为了创造理顺价格的条件,为了经济建设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必须认真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

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整顿经济秩序,就是要整顿当时经济生活中特别是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

贯彻治理整顿方针表现在:(1)从根本上缓解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矛盾。(2)切实抓好经济结构的调整。

(3)清理各类公司,整顿流通环节。(4)坚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治理整顿方针能否被认真贯彻落实,关系到能否较快地摆脱面临的困境,也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第二步目标能否胜利实现和能否为我国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全会指出,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长期要注意的大问题,最要紧的是明后两年一定要抓出成效。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互相配套的全面改革。不理顺价格就谈不上真正确立新经济体制的基础,但深化改革又不仅仅是一个价格改革问题,而是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治理整顿和改革的大方向是一致的。治理整顿的顺利进行,将为改革创造更加宽松的良好环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经过实践和时间的考验,证明大部分都是正确的;也有部分改革措施主流是好的,但还不够完善;也有个别的被证明超越了实际。通过治理整顿,首先要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对于不够完善的改革措施,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不成功的改革则要停止进行,并认真总结出经验教训。同时,以此为契机,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

在治理整顿期间,改革要服从治理整顿,改革要有助于促进治理整顿。而且,部分治理整顿的措施本身就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治理整顿,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任何把治理整顿同改革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和行为都是不正确的,对治理整顿不积极也就是对改革不积极。为了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要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深化改革为中心内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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