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宣传工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61页(458字)

中国共产党向广大群众讲解、传播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干部、群众的各项活动。

按照中央规定,党的宣传工作包括:(1)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2)党员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3)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及和研究;(4)繁荣社会主义文艺;(5)开展对外宣传;(6)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教育;(7)青少年教育;(8)党外人士教育。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报刊、新闻、广播、电视等是党的舆论工具,是党团结人民、鼓舞人民、教育人民的强大武器,也是党同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它们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党的各级舆论机关,必须无条件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允许发表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各级舆论机关,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抵触的言论。

这是党的宣传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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