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激励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49页(488字)

通过承认、称赞或批评、斥责等方式,巩固他人的积极性。

强化激励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强化,就是对于职工的积极行为和先进表现给予肯定、表扬和奖励,以激发鼓励这些行为和表现重复出现,并巩固和进一步发扬下去,进而影响、带动他人效仿。二是负强化,就是对职工的某些不正确行为和消极表现给予否定、批评和惩罚,以制止、消退或减弱这些不良行为的重复出现,并使他人引以为戒。正强化和负强化各有自己的作用。

许多心理学家认为:正强化与人的心理要求相一致,能满足人的某些物质和精神需要,效果比较显着。

因此,应成为强化激励的主要方式;而负强化不能直接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应谨慎使用。现实生活证明: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以正强化为主是必要的,但由此走向极端,完全取消负强化也是行不通的,强化激励的形式有: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物质和精神结合的激励等。

正强化的方法,如发给奖金、奖品;记功命名;披戴红花;上光荣榜;口头或文字表扬;授予荣誉;上台就座等。负强化的方法,如根据厂规厂法、制度纪律、管理手册、工作条例等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制裁或各种形式的批评警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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