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书籍:组织人事工作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6页(220字)
持党员证明信到另一个单位临时过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听取或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因为,党员证明信不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它只限于党员临时外出时使用,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他应该参加原来工作单位的党组织进行选举。但如果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到的是临时、短期的工作或学习单位,这些单位建立临时性的党组织时,可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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