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4页(1092字)

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的需要和党的组织状况的变化,确定不同的重点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建国初期,中央针对党员队伍中农民成份较多,产业工人成分较少的状况,于1950年5月提出,今后发展党员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阶级上,并强调对农民党员的发展要加以限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高潮的到来,日益显示出知识分子的重要作用。中央组织部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于1956年1月提出,应该着重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957年12月,中央又提出,在接收党员的时候,各地必须首先注意从有觉悟的老工人和优秀的高级知识分子中接收党员;同时也应注意在党员太少或没有党员的地区和部门,适当地吸收党员。为解决党员的分布构成不够合理的状况,1961年11月中央组织部提出,今后吸收党员的重点,应当放在没有党员的生产队、工业企业的车间以及文教卫生、科学研究部门的空白单位。

1965年8月,中央组织部再次提出,发展党员的重点,从单位说,主要是生产第一线,要害部门、薄弱环节和缺乏新鲜血液的支部;从人员说,在农村主要是在贫下中农中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工人、营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中发展。无论城市和农村,都要注意在青壮年中特别是青年中吸收党员。

在农村,还要特别注意吸收优秀的知识青年入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从组织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82年1月中央组织部在《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今后发展党员的重点,应该放在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的生产、工作骨干中;放在各行各业第一线,以及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和地方。同年10月,中央又提出,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主要对象应是中年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1983年10月11日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中再一次明确指出:在整党中和整党后,要注意吸收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分子入党。

当前要较多地注意在工交财贸第一线的职工、青年农民、解放军指战员,各行各业的知识分子和高等学校、中专的学生中吸收党员,并且较多地注意在妇女中和少数民族中吸收党员。1988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指出:今后,要注意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部门和单位发展党员。

要坚持标准,不能把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拒之门外,也不能为消除“空白”而降格以求。

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还应注意发展对象的文化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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