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宣誓仪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0页(324字)

新被接收入党的预备党员向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的政治责任、对党的坚定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的一种形式。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以后,由新党员所在党支部或党的基层委员会组织进行。可邀请上级党组织代表和非党积极分子参加。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布置要庄严,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有条件的可挂会标。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国际歌;党支部或党委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和党员代表讲话;预备党员(或代表)向党表示决心。宣誓时,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右手,齐肩握拳。党支部(或党委)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预备党员齐声跟读,最后宣誓人报自己的名字。

监誓人可请上级党组织的代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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