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6页(218字)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有关的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的派驻人员。
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中纪委规定,省、市、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省、市、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