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党员的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67页(283字)

未履行入党手续混入党内的坏人,叫做假党员。

其他未履行入党手续进入党内的,通常也叫“假党员”。对这些党员的处理,要区别情况,分别对待:(1)属于混入党内的坏人,应一律清除出党;(2)未履行入党手续而进入党内的,如政治历史清楚,具备了党员条件,可承认为党员;(3)隐瞒了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经过长期革命斗争考验,一贯表现好,具备了党员条件的,也可承认为党员,但要酌情给予党纪处分;(4)不够党员条件的,开除党籍。以上承认为党员的,均由党组织作出结论,一般不必补办入党手续。

其党龄一般可从有人证明其正式过党的组织生活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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