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98页(275字)

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按照情节轻重和党章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所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组织手段,是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措施。

我们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对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的规定不尽相同。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同时还规定,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委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正式宣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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