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34页(766字)

是关于管理干部的原则、干部管理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以及干部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是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完备而合理的干部管理体制,能够使干部管理工作处于有组织、有系统、有层次的有效管理状态中,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最佳群体效能,促进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有力保证。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的干部人数不多,为了能够根据当时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及时调配干部力量,以取得斗争胜利,所有干部都由党组织统一管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建国后的一个时期。1953年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组织机构日益增多,干部队伍迅速扩大,而且多数干部不再象战争年代频繁调动,需要相应稳定。

这样再由党组织统一管理,就会由于管理范围过宽,而导致党委组织部门整天忙于办理日常事务,不利于集中主要精力系统深入地考察了解和培养干部。为此,党中央决定改变这种干部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了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党的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下的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制度。

即按工作需要,将干部划分为九类,由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各部分别进行管理,政府人事部门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综合管理政府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干部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在干部管理上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正之风严重滋长,干部工作受到极大损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逐步恢复和健全了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决定党组织一般管下两级的主要领导干部。

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984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党中央改革了干部管理体制,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由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以减少中央管理的干部人数,增强下级党组织和各部门的责任感,使管人与管事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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