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部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43页(641字)

指管理干部的部门。

如,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政府的人事部门等。它们担负着管理干部的主要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干部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干部部门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根据党委和行政的指示、决议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录用、选拔、调配、使用、管理和培训干部。具体地说,干部部门的职责有:(1)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选拔录用干部,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并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2)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各级领导工作,并搞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3)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4)认真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干部鉴定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鉴工作,关心爱护干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干部奖惩制度,努力做好干部的工资福利工作。(5)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搞好对干部的政治审查和出国审查。

(6)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和服务工作,开发利用老年人才资源。(7)受理干部的申诉,做好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8)建立正规化的干部培训制度,大力培养训练干部。(9)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的基本原则,搞好机构编制工作。

(10)负责干部统计和管好干部档案。(11)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工作。(12)积极稳妥地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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