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考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50页(353字)

即运用统计方法通过量性分析考核干部。

这种方法是根据干部考核的目的和需要,将干部的德才分为若干要素,确定合理、明确的考核项目,然后合理、恰当地评定标准分数段,按百分的要求,由评定者进行评定填写。对评定的分数先行单项平均,由单项平均再求最后的平均数——算术平均值。

在计算若干个项目的平均数时,考虑到每个项目在总量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不同,引用数学中“加权平均数”的方法分别给予不同的权数,按不同权数计算出各个数量的平均数,然后再按这个平均数对干部的条件作出主次之分。特别是对干部定向任职考核时,可以从权数上对岗位所需的必备条件加以区别,避免对所有干部一个模式、一个标准。

采用定量考核的方法考核干部,可以对干部作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避免少数人凭印象说了算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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