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53页(409字)

指对干部职务升任、转任、降任和免任决定的实施。

升任,指一般干部初任职务和负责干部再任上级职务的任职。转任,指由于负责干部的调动,在新的岗位担任与原负责职务级别相同职务的任职。降任,指对科级以上干部,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由上一级负责职务降到下一级或下几级负责职务的任职。免任,指对负责干部已任职务的免除。干部任免又分为决定任免、批准任免等。干部任免的形式,分为委任制、考任制、选任制、聘任制、招聘制等。

干部任免工作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十分重要。干部任免工作的基础是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办理干部任免手续的过程,也是对干部进一步考察了解的过程。

干部任免工作不是单纯的业务性工作,它联系面很宽,政策性很强。

要做好干部任免工作,不仅需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而且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用人的党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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