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72页(361字)

中共中央、国务院1982年10月3日颁布的决定。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步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这一决定。《决定》规定:干部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使全体干部在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科学文化水平和领导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成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的党和国家的合格工作人员。《决定》提出了实现干部教育工作正常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要求,并规定了具体政策和制度。

《决定》还提出,为了统筹和协调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拟订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决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组成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小组,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并办理日常工作。

这个小组也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国干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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