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商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91页(192字)

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或为解决干部家庭困难,互相协商调动干部的方法。

是调配工作中常用的形式。商调干部,必须由双方组织出面联系。调入部门在审阅干部档案和近期表现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有的还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边疆或艰苦地区的干部协商调出时,一般调入干部的部门、单位不要首先发函,以免造成上述地区干部的不稳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