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正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01页(320字)

由全面地反映一个干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材料所构成。

一份较完整的干部档案正本,应含有10类干部档案材料内容,包括:(1)履历表;(2)自传;(3)鉴定;(4)考核材料;(5)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6)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共青团的材料;(7)奖励(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及英雄模范先进事迹材料;(8)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材料;(9)任免呈报表,晋升技术职称、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这些材料,都应当归入干部档案正本内。正本由主管这一干部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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