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13页(565字)

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所属人员及其家属生活上的困难举办的各种福利事业,是消费基金分配的一种形式。

我国目前有关福利方面的政策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总原则是一致的。但是,也有根据各自不同情况的具体规定。目前我国的福利事业,是由各单位自己举办的,主要是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生活上的方便,解决工作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按其作用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①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家务劳动而举办的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等;②为活跃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而建立的各种设施,如阅览室、俱乐部、球场等;③为了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建立的困难补助制度,包括临时性和长期性的补助;④其他集体福利设施和补贴,如单位配备上下班交通车,发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职工的福利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①坚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方针。②职工的福利要和经济效益联系起来,同时要注意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和照顾左邻右舍的关系。③要从方便群众生活、有利生产出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多举办集体福利事业。④要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依靠群众办好福利。要提倡少花钱,多办事,合理使用福利基金,反对铺张浪费。

通过福利工作,达到改善和丰富职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高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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