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01页(694字)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14人。列席会议的有54人。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主持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

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运用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对建国32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肯定了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全会改选和增选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组成;增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这次会议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它完成了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

正如全会公报指出的那样:“如同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经过历史经验的总结而取得了革命的伟大胜利那样,这次经过对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经验的正确总结,也必将促进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新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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