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238页(159字)
指一年(月)内职工应出勤日数中因病(伤)缺勤日数所占的比重。
用百分数表示。计算公式为:
式中:分子应以日为单位计算,缺勤不满一日者不计算在内,公假日不计算在分子、分母内。
连续缺勤六个月以上时,超过六个月部分应另外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