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541页(284字)
指育龄妇女按照某一年度年龄别生育率一生中可能生育的婴儿数。
用千分数表示。也就是指某一年度或几个年度的各年龄别生育率的合计。它一般按15-49岁的育龄妇女计算。计算公式为:
总和生育率=∑(各年龄别妇女生育率)
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各个地区和各个年度是不相同的。
有的地区相对高些,而有的地区又相对低些。同一地区,有的时期高些,有的时期低些。
总和生育率的高低,决定着人口增长的程度。控制人口增长主要控制每个妇女生育子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