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9页(299字)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不满。
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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