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毛泽东言语辞典》第518页(226字)
美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1844年7月,美国利用中国在鸦片战争失败后的处境,强迫清政府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了《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即《望厦条约》。这个条约共34款,其中规定美国享受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所获得的一切特权,包括美国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
《“友谊”还是侵略?》:“美国是最早强迫中国给予治外法权的国家之一,这即是白皮书上提到的中美两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签订的一八四四年的望厦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