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61页(663字)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社会的经济结构不同,社会的阶级结构也不同。在奴隶社会,基本阶级是奴隶主和奴隶;在封建社会,基本阶级是地主和农民;在资本主义社会,基本阶级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这些相互对立的阶级由于存在根本利害冲突,必然引起激烈的阶级斗争。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在原始社会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所生产的东西除了满足最起码的生活需要外,没有剩余,因而也就没有产生剥削和阶级的可能。后来,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使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为可能,从而产生了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社会才分裂为阶级,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消灭了剥削制度,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剥削阶级的残余分子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存在,阶级差别还存在。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思想、政治、文化的巨大进步,最终必将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