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62页(540字)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人民自己创造并享有的物质财富的总和,表现为社会主义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物质生活的改善。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剥夺剥夺者之后,在利用、改造以往社会创造的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其本质要求和最终结果上说,它应该比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文明更进步,水平更高。不仅要求物质文明在量和质上超过资本主义,而且要求它为人民所享有,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基本标志。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在我国现阶段就是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只有这样才能保卫和巩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从物质上保证社会主义最终战胜资本主义;才能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为最终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为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但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建设有一个逐步发展和不断提高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时期,要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因为,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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