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书籍:简明社会主义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11页(573字)
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在社会主义时期统一战线内部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指导方针。
它是在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合作过程中形成的。早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针。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代表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对这一方针作了进一步阐述。其基本含义是:一切从事社会主义事业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应当长期并存;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根本变化,它已不再是阶级的联盟,而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结成了更为亲密的关系,于是在1982年又提出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同党外朋友互相信任,以诚相待,披肝沥胆,分忧分劳,在为实现共同目标的奋斗中共命运、同呼吸,成则共荣,败则共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当紧密团结,互相帮助。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巩固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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