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414页(745字)

尼加拉瓜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和民族复兴政府实行的处于孕育阶段的社会主义。

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于1961年7月在洪都拉斯创建,1962年5月在国内正式成立。1975年,因斗争策略分歧,形成“持久人民战争派”、“无产阶级派”和“第三派”。1977年,发表《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争取桑地诺人民革命胜利的政治军事总纲》,强调桑地诺人民革命的总事业是民族解放、民主和社会主义事业。1979年,民族解放阵线三派重新联合,并于同年5月组织和发动全国起义。

6月,宣布成立民族复兴临时政府。7月,索摩查独裁政府被推翻,民族复兴政府宣誓就职。

胜利后,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领导下的民族复兴政府颁布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尼加拉瓜人民权利和保障条例》。《条例》保障“人民直接参与国家重大事务”,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族复兴政府允许各种资产阶级政党和团体合法存在,允许它们自由活动,并让其代表人物参加国家领导工作。1980年,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同国内各主要政党组成了爱国人民联盟。民族复兴政府的基本经济政策是发展混合经济。政府将一部分企业和土地收归国有,建立国营企业和合作社。

与此同时,还采取措施推动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工商业和个体农民不但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可以从国家得到信贷等方面的支援。

尼加拉瓜民族复兴政府奉行独立与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保持良好关系。1979年,其代表团曾出席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

目前,尼加拉瓜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美国的颠覆和干涉,巩固自己的政权,因此,它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孕育阶段。桑地诺民族解放阵线虽然至今尚未公开宣布社会主义,但其主要领导人公开表示他们是克思列宁主义者,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桑地诺思想,革命方向是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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