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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民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革命史辞典》第9页(358字)

大革命时期国民党在南方建立的革命政权。

1925年6月1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举行会议,决定将大元帅府改组为委员制政府,定名国民政府。7月1日,于广州正式宣告成立。

国民政府委员有汪精卫、胡汉民、张静江、谭延闿、许崇智、于右任、张继、徐谦、林森、廖仲恺、戴季陶、伍朝枢、古应芬、朱培德、孙科、程潜等十六人。汪精卫、许崇智、谭延闿、胡汉民、林森等五人为常务委员。

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主席,胡汉民任外交部长,廖仲恺任财政部长,许崇智任军事部长,孙科任交通部长,徐谦为大理院长。鲍罗廷被聘为国民政府高等顾问。

国民政府发表成立宣言,主张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推翻北洋政府统治,依照新的施政纲要,整顿内部,统一军政、民政和财政等。1926年11月,国民党中央决定,国民政府迁都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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