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革命史辞典》第188页(230字)
中共潮汕地委1947年6月下旬,在揭阳(今揭西)粗坑召开的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地、县委书记等十多人。
会议对开展农村游击战争作出四项决议:建立梅花形的游击根据地;积极组织潮汕人民武装力量,把山区斗争同平原斗争、武装斗争同群众斗争相结合;以反“三征”为口号,减租减息,改善民生,组成广泛民主统一战线,逐步建立民主政权;地、县委把工作中心转移到武装斗争上来。这次会议的决策对潮汕地区解放战争的进行,起重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