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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革命史辞典》第195页(381字)

国民党改组和实行国共合作的纲领性文件。

孙中山委托鲍罗廷等起草,瞿秋白翻译,汪精卫润色。1924年1月23日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再经廖仲恺修改,30日大会正式通过。“宣言”对三民主义重新作了解释,指出民族主义是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对内反对民族压迫,实现国内各民族平等;民权主义是实现普遍平等的民权,凡真正反对帝国主义者,均得享受一切自由及权利,凡卖国及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皆不得享受此等自由及权力;民生主义是实现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反对土地权为少数人操纵,反对私有资本制度“操纵国民生计”。同时宣布改组后国民党的对外政策是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对内基本政策是“扶助农工”,让各阶层人民享受各种政治权利和改善经济条件。“宣言”是国共两党首次合作的共同纲领。孙中山称之为“全国代表大会之精神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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