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4页(645字)
指工场手工业所具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种种表现。
工场手工业是以分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它是以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为基础,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的雇佣工人为前提。因此,多数劳动者受同一资本家指挥,是一般协作的自然起点,也是工场手工业的出发点。
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促进了资本的增大,扩大了资本剥削的范围。(2)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使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越来越加深。“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23·400)(3)工场手工业使劳动更加隶属于资本。现在,工人不仅丧失了生产商品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而且失去了独立制造产品的能力。
工人只能作为资本家工场的附属物才能进行生产活动,才能得以生存。
“分工在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身上打上了他们是资本的财产的烙印。”(23·399)(4)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和劳动社会化的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同时也成为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特殊方式。
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日益扩大,“工场手工业本身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23·407)因此,必须进行技术革命。只有在新的更高的技术基础上,才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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