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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利息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488页(641字)

“即贷款人在商业界进行贴现和放款时确定的利息”(25·580),它是商业资本家支付给借贷资本家的利息,是商业利润的一部分。

为了维持正常营业活动或支付到期的债务,商业资本家向银行要求贷款,或者要求银行对其手中未到期的期票或汇票进行贴现,银行资本家要按照市场利息率确定放款的利息或扣除未到期期票或汇票的贴现利息,这样确定的利息就是商业利息。

由于商业资本是职能资本的一部分,因而商业利息的变动与再生产周期即产业周期有关,与职能资本的利润率有关。在产业周期的萧条阶段,利润率极低,营业不景气,没有多少人贷款,因而利息率降到最低限度;随着复苏阶段的到来,利润率开始回升,营业状况回转,职能资本家为了购买商品,要求借贷资本,因而利息率超过它的最低限度,达到中等平均水平;在产业周期的高涨阶段,由于生产急剧扩大,利润率提高,职能资本家需要大量借贷资本,因而利息率大大提高,超过它的中等平均水平;到危机阶段,对借贷资本的需求达到最高限度,利息率也达到了最高限度。随着产业周期各个阶段的转换,利润率的变动,利息率也随之变动,因而商业利息也就随之相应变动。

马克思指出:“对商业利息(……)的变动来说,在产业周期中,将会出现一个阶段,那时,利息率超过它的最低限度,达到中等平均水平(然后超过这个水平),而这种运动就是利润提高的结果。”((2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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