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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交换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83页(394字)

一种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能够以它的自然形式直接与另一种商品相交换。

商品麻布把它的价值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衣的使用价值上时,上衣就取得了等价形式。在这里,麻布的价值是通过和上衣相等、上衣能直接同麻布交换而表现出来的。“因此,一个商品的等价形式就是它能与另一个商品直接交换的形式。”(23·70)

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之所以能直接与另一种商品相交换,因为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是相等的,一种商品一旦具有使它表现为价值的形式,它就可以和另一种商品交换。

一种商品处于等价形式时,由于它在价值关系中所占的地位,它本身的自然形式就成为另一种商品的价值形式。它不需要具有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形式,就可以对另一种商品表现为价值,与它相交换。

因此,等价形式对于一种商品来说,是它能够与另一种商品直接交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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