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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成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94页(438字)

由某一生产过程提供的但还必须进入另外的生产过程继续加工才能成为最终产品的劳动产品。

如钢铁、棉纱、木材、皮革等等。从使用价值看,中间成品的特点是:如不继续加工,就不能成为生活资料或劳动资料,只有当作其他生产过程的原料才能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否则就只能成为废物。马克思也称之为中间制品或半成品。马克思指出:“劳动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只能再作原料用的形式。这样的原料叫做半成品,也许叫做中间成品更合适些,例如棉花、线、纱等等。这种最初的原料虽然本身已经是产品,但还需要通过一系列不同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它不断改变形态,不断重新作为原料起作用,直到最后的劳动过程把它当作完成的生活资料或完成的劳动资料排出来。

”(23·207)马克思又举例说明什么是中间制品。他写道:“例如,牧人生产毛皮,皮匠把毛皮变成皮革,鞋匠把皮革变成皮靴。在这里,每个人所生产的只是一种中间制品。

”(23·392)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种中间成品都采取商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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