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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产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93页(766字)

最终加入个人消费的产品。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社会总产品表现为总商品资本。社会总产品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一年内生产的产品,所心马克思也称之为年产品。

社会总产品是单个资本家所生产的产品总和。马克思说:“社会的这个年产品只是由该社会所属各单个资本家的产品的总和构成。”(24·408)社会总产品包括半成品和中间产品,包括企业之间所消耗的生产资料。马克思指出:“一种已经完成可供消费的产品,能重新成为另一种产品的原料,例如葡萄能成为葡萄酒的原料。或者,劳动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只能再作原料用的形式。这样的原料叫做半成品,也许叫做中间成品更合适些,例如棉花、线、纱等等。

”(23·207)

马克思用最终产品这一范畴来和社会总产品中的中间成品相区别。最终产品是用于个人消费的,它是用工资和利润来购买的商品。

马克思说:“一般说来,只有作为原料加入最终产品的那些产品,才可以说它们是作为产品被消费的。”“可消费的产品是用收入,也就是用工资和利润来购买的。”(26Ⅰ·133)又说,最终产品就是“最终加入个人消费的产品”(26Ⅰ·129)。

资本主义社会各个企业是密切相联、互为条件的,但是作为剩余价值转化形式的利润不会重复计算。马克思说,“从总的计算来看,只要一个生产部门的利润加入另一个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这个利润就已经算在最终产品的总价格一方,而不能再算在利润一方。如果这个利润算在利润一方,那只是因为这个商品本身已经是最终产品,它的生产价格不加入另一种商品的成本价格。

”(25·17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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