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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588页(1399字)

社会分工的一对范畴。

劳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而又不甚发展的历史产物。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的劳动不能提供剩余产品,同一共同体内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要参加生产活动,从事沉重的体力劳动,脑力劳动还没有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不可能有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

当生产力有所发展,劳动能够提供剩余产品时,于是这一分离便发生了,这就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这种分工的最简单的完全自发的形式,正是奴隶制。”(20·197)从此开始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离的历史过程,表现为广大的奴隶、农奴、手工业者终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而奴隶主、封建主及依附于他们的特权分子完全脱离生产劳动,一部分入主要是知识分子,得以专门从事科学文化以及管理社会共同事务之类的脑力劳动。由于奴隶制和封建制经济的基础是自然经济,社会生产整个说来依靠手工劳动,所以当时的脑力劳动还只限于上述领域,没有能够在物质生产中成为独立的力量。

物质生产中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发端于资本主义协作。资本主义生产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工人在资本家的指挥和监督下劳动。

随着许多雇佣工人的协作,资本对协作劳动的管理、监督和调节发展成为劳动过程本身所必要的条件,成为实际的生产条件。

当协作规模扩大,资本家就把直接和经常监督单个工人和工人小组的职能交给了特种的雇佣工人,他们以监督工作为固定的专职,摆脱了体力劳动,从而他们的劳动就具有脑力劳动的性质。

工场手工业进一步强化了由特种雇佣工人承担管理、监督和调节劳动过程这一资本职能。十八世纪开始于英国而后遍及于欧美各国的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加深并完成了物质生产过程中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离。

机器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使生产过程成了科学的应用过程,科学反过来成了资本家扩大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加速赚钱发财的手段,成为服务于资本的、与劳动相对立的力量。于是,科学作为应用十生产的科学与直接的生产劳动相分离,导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并表现为科学技术人员和有别于资本家的生产管理人员与单纯从事直接生产活动的体力劳动者的分离。

一般说来,科学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虽然执行资本的职能,但也是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同样由有酬劳动和无酬的剩余劳动组成,直接参加剩余价值生产,受资本家剥削。

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离属于作为资本的生产条件与雇佣劳动相分离的范畴,它固然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并为科学和知识的潜力的发展创设条件,但这些进步是通过使工人完全从属于资本,并压制工人本身的智力和专业的发展来实现的,具有阶级对立的性质。

随着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科学应用于生产的规模扩大,速度加快,在雇佣工人从事的体力劳动中,智力因素的比重随之增大,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只要存在着资本主义制度,就必然存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

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23·707-708)。这种对立关系,在科学与劳动的分离、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中,表现得十分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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