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97页(279字)

1982年11月29日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所通过的《部长宣言》中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

1982年争端解决程序,在《1979年关于通知、磋商、争端解决和监督的协议》基础上,对总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主要内容是:(1)通过缔约各方的通知,了解可能引起争端的措施。(2)通过双边或多边磋商,谋求使争端得到友好解决。

(3)通过有助于重新建立争端双方之间减让和利益平衡的建议,而不是准司法决定,解决缔约方之间存在的争端。

(4)确认缔约方全体对争端解决的监督权,同时也确认集体道德压力在争端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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