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19页(568字)

拉丁美洲国家政府建立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

根据1980年8月12日通过的《蒙得维的亚条约》而成立。前身为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

1981年3月改为现名。其宗旨是发展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建立拉美共同市场,实现本地经济一体化,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成员包括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墨西哥、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委内瑞拉11个国家。总部设在乌拉圭的蒙得维的亚。

组织机构有:(1)外交部长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定期开会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2)代表委员会。为常设执行机构,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3)秘书处。技术服务机构,由秘书长领导。

(4)商会理事会。负责协调私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协会成立以来,为拉美经济发展和一体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签署29项局部条约,制定5800项关税减让措施;1984年4月召开的部长级会议决定在3年时间内取消非关税壁垒;1987年5月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决定建立拉美统一货币用于内部结算;1988年6月成员国一致通过了《振兴地区贸易协定》,将成员国间的优惠关税税率提高并对不发达成员国实行特殊优惠税率。主要出版物有《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综述》(Sintesis ALADI)、《业务通讯》(News Letter)(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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