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80页(405字)

供方用自己特定的技术为受方完成某种工作,而由受方为此支付一定价金的一种技术贸易。

与技术转让的其他形式相比,技术服务具有以下特点:(1)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其标的通常是一种劳务,即由一方当事人为他方当事人做出一定的行为。例如,受他方委托为其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工程计划、编制施工方案、培训技术人员、指导商品销售等。但所提供的这些劳务并不是普通的劳务,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这是技术服务与普通劳务的根本区别。普通劳务是指某些人员为其业主提供非技术性或技术性较低的劳务。(2)如果技术服务是以某项技术为合同标的,这种技术往往不是具有工业产权的技术或保密性的技术。因此,它又有别于许可证贸易等技术转让形式。如果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涉及到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则还需另行订立许可合同。

技术服务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劳务、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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