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16页(888字)

亦称“招标启事”。

将拟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消息,告知公众或业主挑选的拟定投标人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最大限度让有承包能力和有愿望的各国承包商都能及时获得平等参与投标竞争的机会。主要形式有*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概述;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费用支付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日期、地点、截止时间和价格;合格货源国;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哪些国家的厂商有资格参加投标;项目所在国有关投标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发布招标通告的途径一般包括:(1)在国内或国外普遍发行、带有权威性的报纸和刊物上刊登招标广告。(2)通过外国驻招标国使、领馆发送招标通知。(3)通过招标国驻外使、领馆转发招标通知。(4)对尚未建立外交关系但有商务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可向各该国或当地政府外贸机构送交招标通知。(5)直接向特定的厂商、供应商、承包商发送招标通知。上述途径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不同的招标方式采用不同的招标通告形式公开招标和两段招标通常是刊登招标广告,选择招标和谈判招标则多由招标单位向拟定投标人发出招标通知。招标通告必须及时。

按国际惯例,一般国际招标项目从开始招标(即发售招标文件)到提交投标文件,其间隔不应少于45天,大型土建项目的间隔时间不应少于90天,以便投标人在报价前有充裕的时间熟悉招标文件,进行现场调查和估算报价,因此,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应在开始招标前两周发出,即在报送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0天到105天以前发出。如果招标人要求在招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则应在招标通告中刊登投标资格预审广告,说明领取或购买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表的地点和时间,以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截止日期,待资格审查完毕后,招标人逐一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承包商或供应商发出招标通知,通知投标人按规定日期、地点洽购标书等有关文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一般要求招标广告须刊登在联合国《发展论坛》上或贷款国国内一、两家报纸上;招标通知则应发送世界银行会员国中与项目所在国有外交关系或商务关系的各国和瑞士,有时也发送世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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