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地区旅游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55页(369字)

太平洋周围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行业建立的区域性旅游组织。

前身为1951年1月在美国火奴鲁鲁成立的太平洋临时旅游协会,1953年改用现名。其宗旨是发展、促进和便利太平洋周围地区的旅游业。成员包括亚洲和太平洋沿岸及相邻地区如欧洲各重要的客源国和地区、接纳国的政府机构、航海航运及陆上运输公司、旅游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出版商、旅馆、广告公司和一些公共关系机构、旅游协会等1000多家,并拥有17个分会。总部设在美国加州的旧金山。

组织机构有:(1)理事会。由40人组成,每月例会一次,负责有关决议的执行,进行管理决策,批准新会员等。

(2)委员会。设有管理、市场营销、开发和旅游研究4个常务委员会,分别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出版物有《太平洋地区旅游新闻》(月刊)、《太平洋地区旅馆与旅游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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