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广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69页(394字)

中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外国或地区进行的广告宣传。

出口广告由于涉及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的适用,并产生国际影响,需要进行特殊的管理。出口广告既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也要遵守广告宣传媒介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出口广告包括出口商品广告、出口技术广告、出口企业广告以及其他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各类广告。中国广告客户不得直接自行去外国或地区进行广告宣传。如需在外国或地区刊播、设置或张贴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外商广告经营权的中国广告经营者代为办理。出口广告经营权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外国广告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承揽或招揽广告业务。如需在中国境内承揽或招揽广告业务,必须委托具有外商广告经营权的中国广告经营者代办。中国大陆的广告客户到台、港、澳地区进行广告宣传的,参照出口广告管理。

但国家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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