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代理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33页(222字)

受保险人委托办理检验工作的专门人员。

检验代理人的职责是对委托的项目进行检验,并作出公证鉴定工作。保险公司一般都设有专职检验员,有的国家有专职的检验公司从事这项工作。检验代理人通常由具有一定专业资历的检验人担任,有些国家对检验员的资历有一定的规定,经考试合格的检验员才发给证书。检验代理人不论在承保前检验财产状况或者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进行残损检验,都要作出详细的检验报告,用作承保或理赔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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