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37页(411字)

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的书面凭证。

有以下几种:商业发票、银行发票、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形式发票等。通常所说的发票,是单指商业发票。

发票的格式一般有下列3部分:(1)首文部分。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合约或定单号码、发票制作地点及日期、船名、装货港与卸货港、收货人或抬头人等。

(2)本文。包括唛头及号码、货物、数量、商品名称、规格、单价、总金额、毛重与净重等。(3)结文。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号码、出具汇票文句、发票制作人签字等。

发票的作用是:(1)销售货物的凭证。

作为买卖双方本身记帐的依据。(2)便于进口方核对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3)在进口、出口两地作为报关纳税的依据。

(4)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可以代替汇票作为付款手段。发票必须由发货人(卖方)正式签字方为有效。中国财政部1986年8月19日发布的《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对发票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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