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00页(235字)

由海关签发的证明某批货物实际进口或实际出口的法律文件。

用于货物所有人办理对内对外业务。证明书分进口证明书和出口证明书。

证明书主要载明某批货物的货名、运输工具名称、进出口日期以及货物的标记号码、件数、数量、价格和指运地或起运地及经办人单位。

海关签发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报关人员或货物所有人提出要求。

(2)需要证明的进出口货物是经海关监管验放的合法的进出口货物。海关签发每份证明书,收取工本费手续费人民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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