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36页(185字)

以进口货物在市场上价格指数的倍数为标准,依法课征的关税。

实行指数关税时,指数税率并不变动,而税额则随物价指数变动而变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国曾使用过指数关税。指数关税的优点是维持关税的保护作用,防止国家财政收入比例减少;缺点是税额随物价指数变动,使行政管理更为繁琐,而且税额不易固定,容易影响国与国之间贸易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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