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3页(1005字)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为满足社会需要而提供产品(货物及服务)的经济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

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依法设立。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主要是企业设立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以满足顾客需求同时获得盈利为目的。

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通过交换与顾客发生经济联系,在满足他们需要的同时也获得利润。这是企业与一般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等的根本区别。(3)具有独立的经济权益。企业经济的独立性在法律上表现为财产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责任独立。

独立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为了自身发展,企业可以自主决策,无独立性的经济组织就不是企业。总之,企业既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又是经济社会的一环。企业作为个体存在,就要处理好与投资者、内部员工群体之间的关系,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的经济目的。

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一环,就要处理好同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承担某些社会责任。(4)企业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

企业的经营方式、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但他们都具有经济组织的共同特征,有比较固定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财产,并以法人财产承担社会经济责任,他们是社会经济的“细胞”,他们的数量、规模和质量决定着社会经济的实力和活力。

企业的存在原因,即企业为什么会产生?德国厄舍(op.ut)教授的“劳动分工结果”之说普遍为人们所接受。

这一观点认为“企业是劳动分工日益复杂的结果……经济分工程度的增长需要一定的一体化力量,没有一体化力量,分工将导致混乱;而且正是因为在分工经济中存在一体化力量,产业形式才富有意义。”随后,美国经济学家科斯(R.H.Coase)提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企业存在的原因。

而着名经济学家张五常针对科斯的“企业的出现是市场的一种替代”之说提出了产权、合约的本质是企业形成的原因,他指出,企业本身也是一种合约形式,企业来替代市场,事实上企业雇佣工人,即劳动力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他通过研究合约的性质,来解释企业的性质。

企业的终止有两种形式:解散和破产。

上一篇:技术协作 下一篇:企业类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