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等级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76页(545字)

社会技术系统中的等级管理制度。

社会技术系统学派认为,用社会技术系统的观点设计的管理等级制度是最恰当的。他们认为,只是给管理人员安排一张工作任务表,或者再加上要他们恰当地对待职工,是不够的。管理人员职责之所以产生是由于要对一个不完全的“人-工作”的系统进行控制和协调,这是一种有关全局的工作职责,它同对生产系统中某些部分的干预是不容易协调起来的。管理人员经常干预生产工作中的某些部分,可能表明他工作的意愿,但也可能会使他忽略了他的主要工作是对整个系统进行控制和协调,以便实际操作人员能够尽可能不受干扰地从事他们的工作。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对系统的要求进行分析,以便进行控制和协调,并使得管理人员能及时发现他应该做些什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管理人员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系统的边界条件(即把该系统同更大的系统连接起来的那些活动)的控制,所以最好形成一种“统一指挥”,那样就较易察觉和处理系统的边界条件。

如果这种统一指挥同自然的作业组织相符合,那就会使作业组织在内部的控制和协调方面有最大的自主权,而使管理人员从这一方面解脱出来。因而在社会技术系统中应建立管理等级制度,使作业组织有更大的自主权,管理人员更注重于组织系统整体的控制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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