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审计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564页(1143字)

运用审计方法系统评价经营活动的工作质量的一种控制方法。

包括对计划、组织领导、生产、研究开发、营销和人事等方面工作广泛内容的评价。审计的目的在于评估各类活动是否达到应有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按照执行审计的审计师的归属,经营审计可以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外部审计 由组织以外的独立的审计师对组织的经营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美国管理协会的杰克逊·丁德尔(Jackson Martindoll)研究出一套评价方法,对公司下列十类经营工作逐一给予评价,包括:经济职能、公司结构、盈利状况、股东服务、研究发展、董事会人选、财务政策、生产效率、销售效能和管理当局的评价。在这十个方面中,给每个方面的问题都规定了权数分值。

如经济职能为400分、盈利状况为600分、销售效能为1400分等等,共计10000分。按美国管理协会的标准,在全部十个方面30个问题回答的总分值必须在7500分以上,才能被认为是优秀的。美国管理协会研究出的这种方法强调应着眼于组织全方面的综合绩效而不是一两个财务指标,针对不同的特殊情况,可以对十类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增添新类别,也可以对权数加以调整。

这是该方法的便利之处,但同时也是它的不足,因为在分数设置上有相当程度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内部审计 由组织内部的审计师进行的审计。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和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高层管理当局已很难如同小企业业主那样可以到处转转,亲自观察一下企业的各种制度、规章执行得如何,只能通过内部审计师进行大量的审计工作来验证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为管理部门服务的检查经营情况的独立评价活动,是一种管理控制,以衡量和评价其他控制系统。内部审计通过指导管理人员分析、评价、建议和恰当说明所检查的活动,以确保有效完成任务。

内部审计师应有能接触所要检查的组织的全部记录、财产和人事的权限,并且可以自由地检查和评价政策、计划、方法和记录。

内部审计的任务在于保证组织所确定的方法和政策得以贯彻,保障其他控制形式的切实有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许多共同之处,如要审查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并借助内部控制系统检查各项业务中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但它们的不同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内部审计服务于管理当局,而不像外部审计那样将管理当局作为审计的对象。

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使组织提高效益,而不是为了满足合法性的要求。实际上,组织的各种职能活动,诸如销售、制造、采购和人事等,都发展出了相应的审计方法。

因此,将内部审计与经营审计结合进行,使内部审计有广泛的运用,将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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