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页(719字)

全称阿尔巴尼亚共和国。

欧洲巴尔干半岛发展中国家。1991年实行生产资料全部国有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1992年开始推行向私有化和自由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改革计划。全国土地面积2.9万平方公里(1996年),人口300万(1998年),首都地拉那,货币名称列克。原为封建、落后的农牧业国家。

战后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了经济恢复工作,实现了工业国有化、土地改革和农业集体化,执行了八个五年计划。1984年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69.8%。

由于长期坚持僵化“封闭型”经济,拒绝改革开放,经济陷入前所未有的停滞,投资萎缩,生产率下降。从1989年起,国内局势逐渐恶化。

1990年底出现严重经济危机。主要工业部门有石油、天然气、煤、水力等动力工业,铁、镍、铬、铜等金属矿开采业,冶金业及机械、化工、建材、轻工、食品工业等。农产品有小麦、玉米、烟草、棉花等。畜牧业以、蜜蜂和家禽为主。

它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主要出口铬矿、石油、电力、纺织品、烟草等,进口以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农机、棉花等为主。1987年外贸总额近10亿美元。到1998年,其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了27亿美元,在世界排名第137位。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810美元,在世界排名第144位,是欧洲最低的国家。1996年,其出口额为2.96亿美元,进口额为12.83亿美元。

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2%。1997年外国直接投资4800万美元,外债总额7亿美元,现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2%。1998年国际储备总额为3.82亿美元。剧变后,主张实行私有化和市场经济,与欧共体建立外交关系,并先后与美国、英国和原苏联复交、争取“返回”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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