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统的经济封锁和禁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4页(455字)

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巴黎统筹委员会成员国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经济封锁和武器禁运。

禁运的产品分3大类: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产品和战略物资。禁运货单为4类:Ⅰ号货单,属于绝对禁运者,如武器和原子能物资;Ⅱ号货单,属于数量管制;Ⅲ号货单,属于监视项目;Ⅳ号货单,属于中国禁单。随着东西方关系的逐渐缓和,国际间经济往来的增多,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美国对外贸易法的不断修改,西方发达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禁运的战略物资具体内容逐步有所调整,对高技术产品出口的限制不断放松。例如,西方的大型电子计算机、信息设备、核电站设备等高技术产品相继对社会主义国家开放。

而西欧的一些成员国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也不断突破“巴统”的禁运限制,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贸易。苏联东欧剧变后,巴统进一步放松了对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出口高技术商品的限制。

如1991年9月1日通过的新规定,对上述国家出口高技术产品的限制数目减少了一半,但仍未完全解除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禁运政策。参见“巴黎统筹委员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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